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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30
7

Javascript面面觀系列 第 30

Javascript面面觀:總結《現狀與展望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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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陣子Yahoo舉辦了YUI Conference2009,請來了兩位大師級人物:Brendan Eich做開場演講,Douglas Crockford做閉幕(?我不太確定,應該是閉幕)演講。YUI Theater網站上面有他們演講的錄影及投影片:

Brendan Eich:
* http://developer.yahoo.com/yui/theater/video.php?v=eich-yuiconf2009-harmony (新聞及低畫質影片都先在YUI Blog上發布)
* http://www.yuiblog.com/blog/2009/11/03/video-eich-harmony/ (有高畫質版的影片及演講紀錄,建議看這裡的)

Douglas Crockford:
* http://developer.yahoo.com/yui/theater/video.php?v=crockford-yuiconf2009-state (新聞、低畫質影片及投影片都先在YUI Blog上發布)
* http://www.yuiblog.com/blog/2009/11/04/video-crockford-state/ (有高畫質版的影片及演講紀錄、投影片,建議看這裡的)
從這兩篇演講談起
接下來,就從這兩篇演講談起。

這兩位Javascript的重要人物,都做了一些回顧,裡面有幾個重點:

其一:雖然使用Javascript的人很多,但是直到2005年AJAX技術出現之前,它很缺乏殺手級應用,所以沒什麼人重視,真正理解這個程式語言的人也很少。(我也完全不理解)

其二:制定ECMA-262標準的TC39委員會,積極活動的成員其實很少,到Crockford參加時大概只有Yahoo, Adobe, Mozilla, Microsoft, Opera幾家公司的代表,更大的問題是,這些代表裡面幾乎沒有人真正在使用這個語言。等到TC39開始積極制定ECMA4時,當時的ECMA4與使用者其實有些脫節,更嚴重的問題是,這個標準沒有解決ECMA3的重要問題:「安全性」,只是制定出許多與舊規格不太相容的新功能...

Crockford想要改變這個方向,雖然大家都說不可能,不過他還是找到一個幫手:「微軟」,因為微軟也對用戶相關問題憂心重重。有了幫手之後,TC39委員會內部就決裂,分成ECMA4與ECMA3.1這兩派。後來ECMA主席出來調停,要求統一口徑,最後的結果就是ECMA5,而原本ECMA4規格的東西就推遲到未來。

我把這個過程講得很簡單,不過當時的過程應該是針鋒相對,所以Brendan Eich形容Crockford是Gandolf,在橋上面對ES4Rog說:"You shall not pass." ...Crockford則形容當時針鋒相對的情況,就好像一部電影:「Twelve Angry Men」,十二個陪審團團員擠在窄小的陪審室中針鋒相對。(看過這個演講才明白,這個標準的幕後黑手其實是Crockford)

現在原本的ECMA3.1變成了ECMA5,而且進入公開review的過程,但是還是有一些危機,這個危機來自IBM...來龍去脈是這樣:如果用過Javascript做計算,可能就會碰到數字不精確的問題,這個問題來自ECMA3中,規定數字是要符合IEEE754標準。IEEE754用二進未來表示十進位小數的方法,但是因為它是用二進位來表示,結果在一些狀況下數字會出現不精確,例如0.1+0.2...

IBM制定了一個IEEE754標準的延伸,叫做IEEE754r,他參與TC39委員會只為了一件事,就是要把這個標準綁到ECMA-262中。問題是這個標準中使用的演算法,會使數字計算的的速度慢上數十倍甚至百倍(詳情請參考Crockford的演講),所以ECMA5沒有把他納入,結果IBM就威脅,如果不納入,他就投反對票...看起來這個是標準通過的最後威脅了。Crockford也在演講中針對IBM的要求做了一些呼籲。

新規格的重要性
雖然很多人的焦點可能會放在JSON,不過我覺得真正重大的改變在於安全性。

熟悉Javascript的人應該都知道,這個語言有驚人的動態與彈性,透過 "." 與 "=",幾乎就可以修改任何東西。原生的Javascript物件properties可以有ReadOnly、DontEnum、DontDelete等屬性,但是自訂的物件沒有。這在網站服務混搭成為主流趨勢的現在,就變成了安全的大問題。你寫好的Javascript物件,隨時可能被從第三方網站「混搭」進來的程式不小心甚至惡意改動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Crockford曾經寫過一個東西叫做ADSafe:http://adsafe.org/,嘗試用Javascript做出一個Javascript直譯器,讓第三方的Javascript只能在這個直譯器的沙箱環境中執行。能做出這個方法很厲害,但是好像沒什麼人真正拿來使用。除了效能問題,我想功能上的限制也會讓人裹足不前。

所以最徹底的解決方案,還是從標準規格下手。ECMA5裡面有一個東西叫做Strict Mode,把他打開後所有嚴格(但是可能會讓程式不相容)的安全功能就會啟動。Crockford在演講中也強烈建議使用它,如果在strict mode中無法執行的程式,在未來的標準中就可能完全無法再執行。至於新規格在安全上最重要的東西,我想就是對於物件Properties的權限控制。除了在產生物件時可以控制屬性的讀寫、可擴充等權限,也可以透過freeze, seal等方法把物件加上存取限制,而在properties存取上,也可以透過accessor函數來進行,所以可以有彈性地透過這些函數來對存取加以控制。(有興趣的話,我在前文「Javascript面面觀:核心篇《ECMA-262 Edition 5》(上)」有做過一些介紹,也可以參考文中John Resig部落格文章的連結,或是直接看一下規格草案的pdf檔案)

其他部份主要都是加強這個語言的易用性、功能及表達能力,或是修正舊規格中一些不合理的地方。

(有興趣可以訂閱:https://mail.mozilla.org/listinfo/es-discuss,這是討論ECMAScript規格的主要maillist,內容很豐富,可以看到許多人建議許多各式各樣的功能跟語法,Brendan Eich常常在這裡出沒。)

展望
其實Crockford在演講後面還提到HTML5,他認為這也是個在畫大餅的規格,不如來個HTML4.2,修改目前規格不合理的地方,並且把DOM規格改得好用一點。(如果好用,就不會有jQuery了)

就算新規格通過了,要等到所有廠商都支援還是要花不少時間,要等到IE6消失可能需要花更多的時間...也許到時候,網頁前端的環境可以變得安全一點吧?另外前端工程師的工作也可以不那麼辛苦了吧?不過幕後的問題來源其實已經做了許多改變,除了推動ECMA5的制定,新版的瀏覽器對標準的支援也更好。另外,從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的努力:http://blogs.msdn.com/jscript/archive/2009/06/30/steps-toward-creating-compatible-ecmascript-5-implementations.aspx以及http://es5conform.codeplex.com/。(提示:部落格的作者身份?)

說實話,Javascript是個不好使喚的程式語言,因為不好使喚所以才讓人花時間研究阿,這真是個漫長的歷程...

(我寫這篇的素材,主要還是從Crockford的演講來的。Eich的演講提到很多技術細節的歷史淵源及決策過程(究竟他是Javascript的發明人,自始自終都在關心這個語言的發展),Crockford的演講主要集中在幾個攸關標準通過的重點上。兩個人的演講各有擅場,都值得一聽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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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綿寶寶
iT邦大神 1 級 ‧ 2009-11-11 09:08:51

我曾經認為
javascript是個小玩意兒
最多是拿來做做畫面效果罷了

現在想想自己真是好傻好天真

看過fillano大大這系列的文章之後
才知道
人外有人天外有天

javascript也是門大學問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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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綿寶寶
iT邦大神 1 級 ‧ 2009-11-11 09:09:43

忘了恭喜 fillano 大大鐵人鍊成

再推10下 bbbbbbbbb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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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llano
iT邦超人 1 級 ‧ 2009-11-11 09:20:32

我用Javascript大概有十年了,但也是這幾年才發憤圖強去了解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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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lantischiu
iT邦新手 4 級 ‧ 2010-01-01 22:42:15

從2007年夏天開始真的在研究所謂的AJAX
(JavaScript + DOM + XmlHttpConnection)
才發現JavaScript的威力算是滿強大的!
特別是對於傳統的Web Application的開發上,有很大的幫助!
協助降低Web Server Loading也非常好用!
所以目前已經習慣任何Browser端畫面的處理,都盡量交給JavaScript來跑
WEB已經退到單純協助做資料的存取以及驗證,還有拋出layout和Template的功能!
(WEB已經不管畫面了,按鈕以及事件的驅動都交給JavaScript去呼叫WEB端的AJAX事件)
目前大約50% ~ 60%的程式是寫在JavaScript上
20% ~ 30%的程式是寫在WEB上
10%的程式和SQL Command有關!

auxo97 iT邦新手 5 級 ‧ 2010-04-18 17:20:13 檢舉

適當的使用 Javascript 是好的,但過了頭就很 Unfriendly 又 浪費時間

idoncys iT邦研究生 2 級 ‧ 2010-04-19 17:59:35 檢舉

目前我在作的系統跟atlantischiu描述的很像,剛開始自己從頭架構系統,從底層開始寫,等到有雛形出來,卻覺得即使再用盡所有能力也不可產生預想的結果,就半途放棄,這雛形也真的很不friendly,但這樣的方法現在回頭看來其實是沒有效率的,也很不經濟,後來發現有一些framework如Extjs,jQuery等,可幫助原本要花費在底層的時間成本給抵掉了,在它們上面開發系統變成簡易多了,而且也不會覺得自己要完成的系統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.

我覺得javascript真是個好玩好用,初期易上手且功能又強大的工具.太晚碰它了.它還有很多很廣的東西值得繼續研究.

重點是研究的成果可以直接在瀏覽器呈現,這在推業務,現場DEMO系統,對應用網頁單純放一堆型錄介紹再滔滔不絕跟客戶講老半天,離開後發現客戶幾乎都忘光,來得有價值多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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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unyuan
iT邦研究生 1 級 ‧ 2010-07-05 20:27:49

fillano提到:
我用Javascript大概有十年了,但也是這幾年才發憤圖強去了解他。

聽大師的影片,談 JavaScript,好深奧啊,都聽不懂,看到睡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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